戀戀難忘 - 第 28 章 ☆、章

? 車到家屬區門口,兩個人下車,吳桐手裏拿着黃金聖衣,“謝謝你的玩具”,謝謝他記得自己的喜好。

“喜歡嗎?”

“嗯”。

“很喜歡?”

“……嗯”。

“很喜歡是多喜歡?”

“……”夠無聊。

“明天早點回公寓”,厲仲謀捏她的手心,他想推開公寓的門,就看到她和童童。

“好”,吳桐轉身,步伐輕快。

轉角處,陰影裏走出一個男人,地上幾個煙頭,“吳桐,好久不見”。

黃金聖衣應聲落地,吳桐有如見到魔鬼,轉身就跑,拿出她平生最快的速度跑向小區外的馬路,朝着遠去的奧迪車大喊:厲—仲—謀。

剛剛起速的奧迪一個急剎車,厲仲謀快步走來,把吳桐護在身後,“姚子辰,你還真是陰魂不散”。

那是個相貌英俊的男人,長款風衣、牛仔褲,像是紐約來的雅痞,只眼神陰陰的,或者說,整個人都讓人覺得陰陰的,“吳桐,你為了我自殺,雖然時隔多年,我還是得說聲——抱歉”,他扯動一邊的嘴角,笑得沒有誠意。

害吳桐想不開的人,竟然是姚子辰!出乎厲仲謀的意料,伏在他背上的那雙手卻用力攥成一團,她在害怕。

“你既然敢回來,就知道是回不去了。世伯不追究,我和岳峰一定不會放過你!”吳桐埋在他身後,發抖,11年前的那一個月,于她而言,仍是一場噩夢,如果沒有嘉嘉那一巴掌,想來她已不在人世。

姚子辰眯着眼,他一出生就拿來和人比較,一大大院年齡相仿的孩子排序,他是老八,低厲仲謀和陸岳峰一屆,他父母的官兒小,所以他從小就要對別人家的孩子百般巴結,憑什麽,“我既然敢回來,就沒把你們倆放在眼裏,怎麽,撿我的破鞋穿,撿上瘾了?”

砰,厲仲謀一個拳頭打上他的臉,“這一拳,替小寒打的,我替她不值!”

挨了一拳的姚子辰仍嚣張,啐了一口,“吳桐,你念念不忘的這個人根本就沒有心,你替他養兒子,純粹瞎扯淡,跟我都比跟他幸福一千倍。怎麽樣,再考慮考慮”,一副吊兒郎當。

吳桐,意外之舉,抄起路邊誰家不要的笤帚,潑婦一般,直接打上姚子辰,她一股子蠻力,姚子辰沒有防備,跌落在地。

“姚子辰,你記住,我不是為了你自殺!”吳桐扔掉笤帚,“你和顧琳幹的事,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!再告訴你一句,我根本,不—愛—你!”用力拉過厲仲謀,頭也不回,“我們回家……”原來,她和他是“我們”,厲仲謀心頭略過一絲暖流,有人對他說“回家”。

“憑什麽!姓厲的哪點比我好!”姚子辰不服,“吳桐,我當初離開是迫不得已,我現在有錢有地位,我可以給你幸福!”

吳桐,長長一口呼氣,“我的心很小,沒有你的位置,從前沒有,以後也不會有”。

黃金聖衣沾了好多土,吳桐對着玩具發愁,哎,擦不幹淨,還得返工。

厲仲謀,呃,姑且算這間屋子半個主人,自來熟的翻出水果刀,削蘋果。回頭,吳桐一臉心疼,對着黃金聖衣。

他走過去,遞過去削好的蘋果,吳桐仍在忙碌,頭也不擡,“你吃吧,我待會兒”。

“很喜歡是多喜歡?”他不動。

“嗯?”吳桐擡頭,男人站在燈下,遮住光線,看不清神情,“稍等”,她忙起身去洗手,“給我的?”她拿過蘋果,印象裏,他這人懶得動手幹家務事。

執着一件事,是好還是不好?厲仲謀拾起一片聖衣。除去商業上的成功,他從未執着另一件事,也再沒什麽能提起他的興趣,“很喜歡是多喜歡?”

“神魂颠倒”,她努力啃蘋果,口齒不清。

“那,愛呢?”

“執迷不悟”,啃完最後一口,這蘋果,還挺甜。

厲仲謀接童童下學,回到公寓,沒有吳桐的身影。下午接到她短信,小區要更換物業,晚上業主開大會。

六點,雷打不動的動畫片時間。

電視機調到兒童頻道,正在上演《喜洋洋和灰太狼》,厲仲謀看兒子在沙發上樂得前仰後合,索性陪他看電視,可,有那麽好笑嗎?灰太狼每次都要被紅太狼暴打一頓,還要被喜羊羊折騰,真是打不死的小強。

他小的時候流行看日本漫畫,花仙子、鐵壁阿童木到城市獵人、亂馬1/2、聖鬥士……聖鬥士,厲仲謀進吳桐的書房,楠木書案上厚厚一疊畫稿。

“厲總”,傭人走到房門口,“開飯了”。

“讓童童先吃”。厲仲謀放下畫稿,翻看書櫃裏的書籍,他知道這是不對的行為,可他好奇,好奇吳桐的一切。

書櫃裏大半是空的,吳桐只拿來幾本最近常看的,《朝鮮李朝實錄》、《清世宗實錄》、《明史孝宗本紀》,書裏夾着她手繪的書簽,看樣子,有年頭了。

第一張,灰姑娘與王子翩翩起舞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在機場,只身奔赴倫敦留學;而她,依然是大一的新生,每天三點一線往返于教室、自習室和宿舍;

第二張,大肚彌勒佛笑看人生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在紐約,彙市上大賺一筆,ERIC LI的名字寫入商科教科書;而她,經歷過生死,和張嘉嘉成為莫逆之交;

第三張,一對古裝璧人手持雙劍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回到北京,回到沒有溫暖的厲家老宅;而她,頂風冒雪奔向自習室,準備期末考試;

第四張,兩大一小三只熊貓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在租來的辦公室裏和林建東挑燈夜戰;而她,定下來畢業後的工作單位,即将開始朝九晚五的研究所生涯;

第五張,黃金聖鬥士沙加閉目結跏趺坐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在高燒中迎來新的一年;而她,加班中度過;

第六張,模糊不清的女人背影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在業界一戰成名;而她,站在母親的墓碑前,她的媽媽,終究沒能捱到新年;

第七張,空白,落款沒有“厲仲謀”三個字,只寫着日期“公歷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”,那一天,他和母親大吵一頓,沖出冰冷的老宅;而她,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,真正的孤家寡人;

第八張,一個大肚子女人,落款“厲仲謀 公歷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”;那一天,他在紐約時報廣場迎接新一年,身邊是第二任女友;而她,和一個孕婦,一起倒計時;

……

書簽到此為止,幾個月後,張嘉嘉生下童童,離世,吳桐開始獨自撫養孩子,再沒了拿起畫筆的心情。

八年,八張書簽。吳桐的字跡也從規矩工整變得韻味十足,唯一不變的是她對厲仲謀,戀戀不忘。

“你在哪兒?”他打給她。

“剛開完業主會”,電話那端,關門聲。

“……”

“有事?”

“吳桐”,他細細撫摸第一張書簽,灰姑娘與王子,“穿上你的水晶鞋,來找我”。

樓道裏傳來罵人聲,業主大會開得并不成功,“如果水晶鞋只有灰姑娘能穿上,那,為什麽會脫落?”片刻,“你不是王子,我也不是灰姑娘。生活裏,沒有童話”。

通話,戛然而止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