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另一邊的陽臺,被重重幕簾遮擋,記者拍不到的死角。
林迪終于卸下僞裝,不複人前的風華絕代,臉上寫滿戾氣,徹頭徹尾一個怨婦,“姓吳的,別以為跟他領了證,就當自己是厲太太,我告訴你,他根本不會愛你!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!”一把拍落吳桐手裏的酒杯,鮮紅的液體,灑滿紅色的裙身。
好可惜,吳桐低頭看裙子,這半輩子她最喜歡的裙子,穿上會覺得自己終于嫁給心愛的男人,“我喜歡他12年,你想知道是為什麽?”
“為什麽?”林迪扪心自問,愛情哪有這麽長久的。
“我,沒有父親;除了母親,我沒見過任何一個親人;22歲,母親過世;24歲,最好的朋友也走了。只有他,一直都在。每次在報紙雜志上看到他,我都特別開心,因為他,一直都在。時間久了,我不知道自己是把他當做希望,還是真的愛他”,吳桐擡起左手,玉蘭手镯下是那道淡淡的疤痕,“我的人生,殘缺太多。我對他的執着,是因為我想找到一個好好活下去的理由。我曾經想過,老了,就把這麽多年關于他的簡報寄給他,讓他知道,曾經有一個人在報紙上和他,一起慢慢變老”。
“別以為我會信你的鬼話,你圖的不過是厲家。厲芷寧,不會放過你!”
“我要厲家的家産做什麽?”吳桐自嘲,笑中帶淚,“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媽媽,換不回嘉嘉,換不來愛情。厲仲謀,不愛我。我答應他,随時可以去民政局,他厲家的財産,我一分錢得不到的。我要厲家的錢做什麽?”
“還有你這樣的笨人,我也算開了眼”。
“你知道孤獨的滋味嗎?我怕了。我不想一個人過一輩子,我想有人叫我小桐,我想有人陪我一起過年”,低頭,一滴淚,砸在戒指上,“我很想他能給我戴上戒指,可惜,終究是個奢望”。
“傻子”,林迪眼眶泛紅,如西施捧心般惹人憐愛,“嫁給一個不愛自己的人,賠上12年的愛情,你真傻!我才不會像你一樣失敗!”她恨恨說着,眼淚卻止不住流下來,她也愛厲仲謀,甚至想過為對方退出影視圈,可最終仍敵不過自己的野心,她要的,不只愛情!
兩個女人哭泣,為了同一個男人,“林迪,你還有幸福的機會,而我,沒有了。我怕會和媽媽一樣,一輩子等一個等不到的人,到死都把那人的名字埋在心底;我怕有一天,他遇到真正愛的人,對我說,去民政局吧;我更怕,他是因為童童,才和我在一起”,玻璃窗倒映着她的滴滴淚花,她不知道為什麽要對情敵說這些話,或許,只有她能懂,又或許,她已無人可以傾訴。
“你,活該”,林迪潇灑轉身,她終究,沒有吳桐對他的愛更深,“我等着看你被他厭棄的那一天!我得不到的,休想我會祝福你們!”她走向宴會廳,那裏,才是她的世界!便是哭,也不要躲在角落裏。她林迪,注定屬于鎂光燈,她才不要為了一個男人,養沒有血緣的孩子四年!她才不要為了一個男人,随時準備去民政局離婚!
吳桐望着窗外,地上片片黃葉,她最讨厭的秋天。
玻璃倒影中,一個男人走近,從身後環住她,四手相握,很美的一幅畫,“對不起,害你哭了好多次”。
“可你和蔣先生,讓我當了一晚的公主,圓我一個夢”,每一個女人,都渴望是公主,與白馬王子攜手走進婚姻的殿堂,“午夜12點,灰姑娘就會打回原形。我終究,沒有水晶鞋”。
“小桐”,厲仲謀拿出手機,伸到兩人面前,“你是厲仲謀的公主”,親她的眼角。咔嚓,自拍完成,他們的第一張正式合影。
手機屏幕上定格,吳桐破涕為笑,“好醜,我在哭,趕緊删啦”,伸手要去搶手機。
厲仲謀趁機吻她的紅唇,“那就笑一個”。
他對她,只差那三個字,一步之遙。
回到公寓,卸了妝、脫下紅裙,吳桐又是那個清秀的吳桐,她快30歲了,不再年輕,眼角有了淡淡的細紋。從公主到灰姑娘,不過幾分鐘而已。
紅裙攤在床上,細看,仍有紅酒的痕跡。
門虛掩着,傳來兩聲敲門聲。
門開了,厲仲謀就看她俯身,對着那條紅裙,“怎麽了?”
“裙子髒了”,吳桐心疼壞了,想辦法擦拭幹淨,“會不會賠很多錢阿?”聽說,這種禮服裙都是租來的。
“世伯送你的”,至于原因,他也想知道。
“阿?”吳桐詫異,忽想起蔣偉東叫她那聲“女兒”,讓她動容,“這……”
梳妝臺上躺着蘭花手镯和婚戒,“怎麽把戒指摘了?”
“那個,不習慣”,吳桐說着,卻看見他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,“那個,我能戴脖子上嗎?”
“那我也戴脖子上”,厲仲謀語氣輕快。
出乎吳桐的意料,她以為對方會不高興的,“你不生氣阿?”
那人刮她的鼻梁,“怎麽,我很愛生氣?”
“你老沉着臉”,俗稱“面癱”,是病,得治,“其實,你笑起來挺帥的,真的”,豈止是“挺帥”,簡直就是明星一樣耀眼。
“過來”,厲仲謀伸手。
“幹嘛阿”,吳桐剛邁了半步,抽氣,腳上生疼。穿了幾個小時的高跟鞋,都磨出血印了。
“怎麽不早說?”厲仲謀抱起她,上樓。吳桐看着他的側臉,好高的鼻梁,好長的睫毛,他的眼角,也有了細細的皺紋,他也,不複青春。12年前,他是籃球場上的明星;12年後打開房門,再見那一刻,他是西裝革履的商界精英。哪一個他都深深吸引着她,無可救藥,“我有這麽好看嗎?”厲仲謀目不斜視,眼角帶笑。
被發現了,吳桐臉紅,埋進他肩膀,像個鴕鳥,“你有這樣抱過別人嗎?”別的女人。
“你覺得呢”,男人把她輕放在床上,拿來藥水和棉棒,“會有點疼”,她有1米66,腳只有36碼,怪不得走路老跌跌撞撞的。
果然,很疼。吳桐緊咬下唇,她走路不穩當,早就習慣身上青一塊紫一塊,以前從不在意,因為,沒有人會在意。現在,有人在意了,疼痛也會擴大十倍百倍。
床前,厲仲謀半跪着,像是求婚的傻小子,“腳都磨成這樣了,也不吭一聲。下次,換雙平跟的”。
還有下次阿,吳桐,有幾分竊喜,“我個子不夠高”,他們的身高,相差16公分,網上票選出的最佳身高差,可她每次都要努力仰着頭看他。
“還不錯阿”,厲仲謀貼上創可貼,“再高、再沉點,就抱不動了”。
吳桐,再次,臉紅,“你,和她,為什麽分手?”“她”是誰,心知肚明。
“怎麽,她為難你?”身子一沉,厲仲謀坐下,拉過她的左手,細細撫摸那道疤痕。酒宴上,他不放心,繞道過去偷聽兩個女人之間的對話。吳桐那句“林迪,你還有幸福的機會,而我,沒有了”,他聽得震撼,12年來,他從來不知道自己會成為另一個不相幹的人的精神支柱,甚至是活下去的理由,于他而言,那是一種甜蜜的負擔,原來,自己是被人需要的。
吳桐,握上他的大手,“她沒有為難我,起碼,她很真實”。
“真實?”厲仲謀輕撫那道疤痕,“我沒有見過她卸妝後的樣子,甚至沒怎麽見過她吃飯。真實的人,是你”,只有吳桐的喜怒哀樂,能牽動他的情緒。她哭,他會心疼;她笑,他會開心,“吳桐……”
“恩?”
“搬上來,和我一起住”,厲仲謀歪頭,看她的眼睛。
“阿?”不會聽錯了吧。
“阿什麽阿?你還不樂意呀”,厲仲謀點她的鼻頭,一副無賴的樣子,“這樣每天早晨一睜眼,你就能第一個看—到—我!”露出大白牙。
吳桐,臉紅,別扭起來,“誰要每天都看到你,煩死了”。
“你還不樂意呀”,厲仲謀有絕招,摸上她的腰間,果不其然,吳桐大喊饒命,她最怕癢了。
趁機把她壓在身下,厲仲謀,吻她,他的吻向來是霸道的,這一吻卻溫柔至極,“搬上來和我一起住,你不在,屋子裏很冷的”,這是撒嬌?!
“讓我,想想”。
“厲太太,我們已經領證兩個半月了,你搬上來,也是名正言順的吧。還考慮!”厲仲謀生氣,裝的。
“好啦”,吳桐滿面通紅,她盼望已久的幸福,終于到了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