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戀難忘 - 第 41 章 ☆、章

? 林建東還沒找到人,厲仲謀卻被請去刑警大隊,認屍。

河北保定一家小首飾行發生命案,現場有具毀了容的女屍,死者包裏發現一張燒掉大半的身份證,經過複原确認是吳桐的,還有一張典當鉑金項鏈的字據,落款也是歪歪扭扭的“吳桐”。

厲仲謀接到警隊電話時,正在開會,那一瞬間,他腦中一片空白,站起身推門就往外走,甚至來不及說一聲“散會”。

“建東”,厲仲謀坐在車裏,冬日最後一抹陽光映照在臉上,卻照不進內心。副駕駛上的林特助從沒見老板這副表情,明明沒有表情卻仿佛世界末日:“別太擔心,肯定是弄錯了”,毫無水說服力的安慰,連他自己都覺勉強。

“我認識吳桐,8個月;她認識我,12年”,厲仲謀輕撫脖間的三環三色戒指,就是去民政局那天,他仍戴着它,“什麽是愛情?”,他捂住胸口,頭側向窗外,“建東,我會下地獄的”是他,把吳桐逼上了絕路。

“厲總……”林建東也把頭轉向窗外。

前方路口紅燈,司機小宋緩緩停下車,瞄了眼後視鏡,“吉人自有天相。厲總,吳小姐最放不下的就是您和童童,她不會舍得走的”。

一句安慰的話,給了厲仲謀些許信心,吳桐再恨他,卻一定舍不得童童,“謝謝”。

“有一次送吳小姐回家,路上随口聊了幾句,她說她同學年紀輕輕就得癌症過世,她去參加追悼會,對着同學的遺像說“人生不長,幾十年後再見”。”

厲仲謀記起來,9月初那次,有天吳桐心情特別不好,自己陪她走了幾個小時的路,磨到腳疼。

綠燈亮起,小宋開動車,“我就勸吳小姐,人生反正不長,不如開開心心過,做點自己想做的事,到老,也不會後悔”,小宋是退伍軍人,縣城走出來的苦孩子,能來京城謀一份穩定的工作,很是知足,“吳小姐說她快30歲了,做過的事從沒後悔過,包括,過去半年”。

從沒後悔……厲仲謀,呼吸亂了節奏。

前方可見警察局大樓,小宋開始減速,“厲總,我念書少,來北京之前,我爹說如果分不清人好壞,就看那人眼神,騙不了人的”,車停在警察局門口,“祝您早日和吳小姐團圓,白頭到老”。

警局裏,警官詳細訴說案發現場的情況,“死者被人潑了硫酸,所以容貌已經毀了,請您來,是看看能否通過別的特征來辨認。如果還不行,我們考慮做DNA比對”。

許久,厲仲謀最終如傀儡,僵着身子一步步走向停屍間,全沒了投行總裁的意氣風發。眼前一一浮現她的樣子,或哭、或笑、或怒、或喜,他厲仲謀把自己的太太,弄丢了。

她說,“終究還是要一個人過,我認命了。這就是我的人生,沒得選”。

他說,“不試過,怎麽知道一定是裝恩愛?”

她說,“我可以相信你嗎?”

他說,“我就這麽不值得你信任?”

她說,“午夜12點,灰姑娘就會打回原形。我終究,沒有水晶鞋”。

他說,“小桐,你是我厲仲謀的公主”。

她說,“我後悔了,不該愛你”。

他在民政局,排隊交錢,也後悔了……

身後是林建東,“要不,我去吧”。

“我去”,厲仲謀推開鐵門,聲音嘶啞,“我不相信,她就這麽走了”。

停屍房裏,冰冷異常。

蓋着白單子的屍體,露出一只手,燒得焦黑。

“求求你,別這樣對我好嗎?我不相信,你不是吳桐”。

他撩起白布單,淚灑在手上。

吳桐說過,愛有多幸福就有多傷人。這一刻,他體會到了。?